第1个回答 2010-04-10
征集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符合应征条件的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的男性学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其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保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能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厅安排转入同等学力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对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属本省籍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城镇义务兵政策给予优待和安置。退出现役后愿意复学的,视同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助学补助;不愿复学的,实行货币化安置,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并优先推荐、扶持就业。属外省籍的入伍在校大学生,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优待安置。本省籍在外省(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在征集地未享受优待安置政策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给予优待安置。
第2个回答 2010-04-09
你毕业之前是属于在校生,毕业之后就是毕业生了。
一般现在入伍不是都可以退大学期间学费嘛,你是在校生身份入伍,所以学费可以退的。然后你说的补助是每年给的优抚金吧?我们这边都是一样的耶!你可以让家人咨询你入伍地的民政局,他们是发优抚金的。如果是学校发放补助,就问学校。
PS:你们也太松了,想当初我入伍可是两年都没用手机、没上外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5
一,享受“四优先”政策;
二,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详情请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
三,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