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外婆 有 一子(我的舅舅)一女(我母亲)2个孩子
外公已经去世19年了 外婆一人独自生活 外婆有一套 30平米的 小房子
外公活着的时候 帮儿子(我舅舅) 造了个私房 于2009年拆迁后
得到 2套 100多平米的 新房子 房产证是舅舅 舅妈的 名字
外婆年纪大了 不准备一个人生活了 准备和儿子(我舅舅)过日子 好有人照顾她 但舅妈和外婆 矛盾重重 舅舅也在一边装聋作哑 外婆很伤心
正好外婆的30平米的 小房子 面临拆迁 准备在选择安居房的时候 选择靠近我家的安居房 方便得到女儿(我妈妈)的照顾 我家承担外婆生活的全部费用
外婆准备在拆迁后 拿到房子 把女儿(我妈妈)登记为共有权人
上次我已经提问过这个问题 很多朋友回答 外婆过世后 舅舅还可以分到房子的 可以分到 我外婆的 那50%的份额的50% 即舅舅可以分到 一整套房子25%的所有权
经过大家的回答 我告诉我外婆后 外婆决定 在拆迁后 就去 市公证处 办理遗产公证 房子全部归女儿(我妈妈)
新问题出现了 舅舅得知后 与外婆吵了一场 说外婆那个30平米的房子
有已经死去19年的父亲(我外公)的50%的份额 说这个50% 应该是平分的
外婆一份 女儿一份 舅舅一份 舅舅说他应该得到 16.666%的产权 还扬言
不给他16.666%份额的利益 外婆去做遗产公证 公证处不会受理的
把外婆气的够呛
问题1 我舅舅可以来分死去19年的外公的16.666%的产权不??有什么应对方法 ??真的因为这原因 就不能去 公证处 公证了???
接着说 后来 外婆很生气 说我舅舅 不想着好好赡养老人 就想着分钱
死去19年丈夫(我的外公 我舅舅的爸爸)的份额都拿出来说事了 真是撕破脸皮要钱了
外婆气愤中说 要分一起分 说我舅舅的 2套100多平米的房子
也是 她和外公在1988年 帮舅舅造的 私房 拆迁后 分得的 安居房
也应该拿出来分 (房产证是舅舅 舅妈的名字 外婆只有一些老邻居 可以当证人 和一些 当年购买 造房子 材料的 票据)
问题2 外婆可以分得 舅舅的 2套房子的 份额 ????
补充 舅舅和舅妈 结婚是86年 外公外婆 88年才帮他们 造的房子 之前一直住一起
舅舅一家的户口本 挂在外婆的房子下面 但舅舅不是共有权人 房产证只有外婆的名字
有人就告诉我们 由于舅舅的户口本 挂在外婆房子下面 拆迁的时候 虽然不能分到房子
但可以分到 几万元补偿金
他说 只要我舅舅拿了这几万补偿金 这个就算是我舅舅 参与 拆迁了 只要参与了 拆迁 外公遗产未分割的问题 就随着拆迁 一并被处理掉了 外婆就可以全权处理 拆迁拿到的 安居房了
问题3 是不是如上所说 拿了补偿金 就不能要 16.666%的产权了
假设 舅舅16.666%的产权 计算价值的时候
这16.666%的份额的价值 是按照 外婆30平米的 房子的评估价的16.666%来计算
还是 外婆拆迁后 拿到的新安居房的 16.666%来计算
因为我妈妈说既然 外婆把房子给她了 她准备自己再贴钱 把新安居房面积弄大点 2个计算方法不同 不敢瞎搞 万一是后者 亏大了
这个问题 麻烦大家乐
回答的帮助大 我另外+分
参考资料:ge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