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政府给了我家120个平方的宅基地,但是我家就只用了70个平方的宅基地,房产证上也只登记了用70个平方的宅基地修的房子,现在我家又把剩下的50个平方的宅基给修了起来,那么我想问一下我家后来用这剩下的50个平方的宅基地修的房子可不可以算在现在的房产证里面,有没有什么的法律依据可以说算还是不算在原来的70个平方修的房子里面?请大侠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