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运用综合法证明数学结论的思维过程和特点。

如题所述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综合法证明的思维过程:用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用框图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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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的特点:综合法是由因导果,也就是从“已知”看“未知”,其逐步推理,实际是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
例如:对于任意的a>0,b>0,满足基本不等式[img=66,23]teacher-day-1119/3646476-a-528.png[/img]的证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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