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楼17号楼朝北的房间07年7月自住进来,一直漏雨,反复修了三次,目前仍然屋内墙皮因雨水浸泡脱落着几大片着,究竟谁的责任?应该如何维修?
懂行的人给说说!
附:网上查的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休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因此,过了保修期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属于公共的,则由业主缴的维修基金支付维修,属于自有的,则由业主自己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