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求高人指点:我户口在A地,在A地上的大学,今年毕业,报道证上写的09年7-8月到A地人事局报道,毕业后我在B地求职,没有在此期间报道。报到证的备注栏写着:自主择业,择业期至2011年6月30日。这句话怎么解释呢?我肯定是做错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请不要复制一些规章条文,我不专业。我现在在B地,报道的事能代办吗?请你帮忙,谢谢我报道证毕业的时候按时发给我了,我没在规定时间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