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地理、历史、政治常识

地理常识包括中国地理 世界地理等等越详细越好
历史常识包括近代 古代 世界历史常识 等
政治常识包括法律 政治 政策 时事常识等
越详细越全面越好
拜求啦~~
分全给~
...因为马上要考试了,三门常识一起考,我以前学理科,现在买书看根本来不及,所以了解常识问题就可以了。麻烦有资源的同志们回复两下!!

干警考试 公务员考试的一种

  我有 我 的 都是不断从各方面积累的,在我的手机里,我给你发

  政治的 :
  按劳分配 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
  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按劳分配的具体含义和实现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非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所不同.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分配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实现.
  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基本内容: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
  物质条件:生产力水平.
  直接原因:旧的社会分工和劳动差别的存在.
  原则: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区别】
  1、两种分配方式的产权主体不同。按劳分配的产权主体只能是公有制;而按生产要素 分配方式则适用于包括公有制在内的多种产权主体。
  2、两种分配方式所处的地位不同。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方式是主体,起主导作用,这一条要坚持不动摇。按生 产要素分配只是与按劳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方式中的一种,它要与按劳分配相结合。
  3、两 种分配方式所遵循的原则不同。按劳分配方式所遵循的是公平优先的原则,其不足之处是忽 视市场因素的影响,忽视效率。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所遵循的是效率优先原则,一切要素都 要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配置,市场决定分配,高效率必然获得高效益、高回报。其不足之处 是忽视非市场因素,忽视公平。
  4、两种分配方式的分配对象不同。按劳分配的对象只是个 人收入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对象则既有个人收入分配(如要素所有权属于公民个人的), 又有国民收入分配(如要素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的)。此外,两种分配方式和性质以及各自 反映的生产关系也不同。
  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一般又分为辩证的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三个部分。学习哲学常识,不仅要明确这三个部分各自的知识范围,更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三个部分之间的辩证关系,从整体上来把握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内涵。

  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是统一的,即都是客观世界,只不过二者研究的角度不同。唯物论说明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辩证法则进一步回答客观世界"怎么样",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时贯穿着辩证法思想。它把物质世界看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充满着矛盾的统一整体和无限发展的过程;它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同时,又充分肯定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是辩证的唯物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在解释客观世界"怎么样"的问题时,是从唯物论原则出发的,是建立在"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基础上的。它把辩证法的规律首先看作是客观世界所固有的规律,把思维规律看作是外部世界的规律在人脑中的反映;它认为辩证法不外是人们从客观物质世界中高度抽象出来的、能从根本上反映事物固有的内在和本质联系的方法,而不是人的头脑臆想的产物。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

  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来源、本质、内容、作用和发展规律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到思想"的路线,是建立在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的。坚持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也就是坚持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的唯物主义原则;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又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坚持并贯穿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科学正确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过程、本质与规律,为人们提供了探索真理的正确途径。

  同时,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最科学、最本质、最抽象的反映,是人们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这种正确认识的来源是实践,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而且也必然要服从认识的发展规律,。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正是实践,才使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成为科学的、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也只有实践,才能使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上升为最完整、最科学、最全面、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

  由上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唯物论,是辩证的唯物论;所说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所说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这三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方面,都会损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者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是统一的。
  一、内因和外因: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二、量变和质变: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三、事物发展的趋势: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四、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知识整理:
  基本概念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做外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量变: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这个事物。
  质变: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由一种性质的事物向另一种性质的事物的根本转变。
  基本原理
  一、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方法论要求:我们在观察分析问题时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忽视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或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都是错误的。
  二、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两种状态,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2方法论要求:要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反对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急噪冒进;反对忽视质的飞跃,条件具备时瞻前顾后,畏缩不前,贻误时机;反对不顾分寸,盲目乱干,做事过头。
  三、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任何事物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2方法论要求:正确对待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的困难,把自己的命运与改革大业紧密联系起来,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既要反对把事物发展的道路设想成一帆风顺,盲目乐观,又要反对看不到事物发展前途,一遇困难和挫折便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的倾向。
  四、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分歧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它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因而看不到事物的联系、发展和发展。
  2方法论要求:它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切忌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努力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
  命题研究:
  一、考点简析
  考试要点 出题方向 解题策略
  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选择题或论述题,考查内外因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要求 ,这几年考查较多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结合扩大内需,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无论是企业的改革还是农民生活的提高、国内经济的发展,都有一个正确处理内因和外因的问题,只要这部分知识掌握好了,一般是可以应付高考的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以选择题为主,注意适度原则的掌握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结合经济结构调整等热点问题,深刻理解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及适度原则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一般出选择题,了解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原因及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要经历艰难曲折过程的原因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明确新事物的成长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明确如何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选择题或论述题 ,考察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与根本分歧 本部分内容是高考的重点,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不自觉地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问题,因此,必须深刻理解两者的分歧与根本分歧,对分析和解决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
  一、 考点分析与展望
  [知识点理解]
  1、为什么说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所以,事物的发展不可能离开一定的外部条件。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影响上,即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可能撇开内因单独地起作用。
  2、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怎样正确对待内因和外因?
  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个人的成长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善于捕捉和利用机遇,做到身处顺境头脑清醒,身处逆境,不悲观、不消沉。
  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因此,不能忽视外部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对周围环境作“一分为二”的分析,做到趋力避害。
  3、为什么说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2)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样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向前发展。
  4、量变引起质变有哪两种情形?
  (1)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
  (2)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
  5、为什么说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引起质变?
  这是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力量的增减还没有引起依存关系的破裂时,事物处于量变状态。而当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这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和限度之内的量变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不会改变事物的性质。量的变化只有超过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事物才会发生质变,由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6、为什么说新事物必定能够战胜旧事物?
  (1)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事物,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壮大。
  (2)因为新事物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3)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7、为什么新事物的成长壮大一般都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
  (1)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2)旧事物决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方,它总是要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这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有表现尤为明显。(3)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8、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表现在哪里?
  (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的分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2)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9、青年学生为什么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1)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高中时期的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唯物辩证法的基础知识,看问题往往容易偏激,容易绝对化。青年学生要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就要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3)坚持唯物辩证法与反对形而上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才能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能在学习和工作中减少失误,少走弯路,作出更大的贡献。
  [拓展延伸]
  1、区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据和条件
  (1)事物发展的动力是矛盾,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2)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内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内部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如果将事物发展的动力说成是源泉,就会混淆内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作用。
  (3)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也即源泉、根本原因、根本动力,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也即第二位原因。
  2、“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和“内因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的说法是否矛盾?
  (1)两种说法不矛盾。他们是从不同侧面思考同一问题,前者是从静态来看,后者是从动态来看。
  (2)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也分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外部矛盾的影响下,内部矛盾双方的力量及地位发生变化,使主、次方面发生转化。一旦这种转化实现,事物的根本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改变。因此,这两种说法是有内在联系的。
  3、澄清在内外因关系问题上的几种错误观点
  (1)不能认为外因有时也能起决定性作用
  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而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又总是和事物外部的影响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是通过加强或削弱矛盾双方的某一方面而表现出来的,即通过促进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单独起作用。
  (2)不能认为内因的作用可以离开外因。内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但不是惟一的原因。
  (3)不能认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外因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内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不能认为内因决定着外因。
  4、有质变不一定有发展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但质变是一种根本性质的变化,有两种方向。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质变,也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质变。只有向上的、前进的质变才是发展。
  5、澄清量变和质变关系问题上的几种错误观点
  (1)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量变比质变更重要。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因此,就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说,质变比量变更重要。
  (2)只要有量变,就一定会发生质变。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才会发生质变。
  (3)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终结。
  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正是这两种状态的相互交替,才构成了事物永恒发展的过程。
  (4)质变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量变根源于事物的外部矛盾。
  质变是由于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它们的力量增减和地位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导致双方依存关系破裂、统一体瓦解,从而使事物的根本性质发生变化;量变是矛盾双方的斗争引起它在力量上的增减,但这种变化是在统一体内部进行,还没有引起矛盾双方依存关系的破裂和统一体的瓦解,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但无论是质变还是量变,都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当然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的作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25
建议你买本地理大全 历史大全 去吧,然后关在家里,读上23个小时,另外一个小时吃饭,会有收获的。
第2个回答  2009-08-24
所谓常识,就是日常积累的知识,临时抱佛脚是补不来的,虽然都是简单的知识,但太多,太散。
兄弟,听天由命吧。
第3个回答  2009-08-25
听天由命,出你好运,别再执迷不悟了,
第4个回答  2009-08-24
给个具体范围啊,太广了,怎么帮你答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