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如题所述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很常见的,比如可能平时周转不开向亲戚朋友借点钱来过渡一下。为了更好的维护双方的权利,自然人的借款做好也是能签订借款合同的,那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网友咨询: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律师解答: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律师补充:
  1、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