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在很久以前,凶禽猛兽很多,四处伤害人和牲畜,人们就组织起来去打它们, 有一只神鸟因为迷路而降落人间,却意外地被不知情的猎人给射死了。
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立即传旨,下令让天兵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间放火,把人间的人畜财产通通烧死。 天帝的女儿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无辜受难,就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驾着祥云来到人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人们。
众人听说了这个消息,有如头上响了一个焦雷。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久,才有个老人家想出个法子,他说: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这三天,每户人家都在家里张灯结彩、点响爆竹、 燃放烟火。这样一来,天帝就会以为人们都被烧死了。
大家听了都点头称 是,便分头准备去了。到了正月十五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发觉人间一片红光,响声震天,连续三个夜晚都是如此,以为是大火燃烧的火焰,心中大快。人们就这样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财产。为了纪念这次成功,从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悬挂灯笼,放烟火来纪念这个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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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起源:
西周时“烛”是一种由易燃材料制成的火把,用于执持的已被点燃的火把,称之为烛;放在地上的用来点燃的成堆细草和树枝叫做燎,燎置于门外的称大烛,门内的则称庭燎。
中国现存最早的火把灯具出于战国,在《楚辞·招魂》中有“兰膏明烛,华镫错些”的记录,说明战国时已出现“镫”这个名称了。在周代,“镫”、“登”通用。
古人把“镫”称灯,应是字义的假借。豆,是商周时期的一种饪食器,用以盛放腌菜、肉酱等的器皿,也是古代的礼器,多用青铜、陶瓦所制。而陶豆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灯具,在战国的墓葬中,就可以看到一种盘底中央呈*状突起可插灯芯的细把陶质豆,它就是当时的照明器具,也是我国古代灯具的主要形式之一。
从追溯豆灯的历史,去理解“镫”字的产生,我们就不能不看到我们的祖先在创造光明的同时,为灯具命名的思维性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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