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现在叫什么

如题所述

问题一: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是一个吗,现在统称叫什么 98年以前,一直叫劳动局;
2010年以前,一直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人事局合并之后,统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中 央 的部级、省级的厅级、地区级的市级、县级的县级等,都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设置的为民服务的机川。

职业资格证书,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考试考取并获取证书;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即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考试获取证书。

具体事宜,请拨打本地人社部门的热线服务电话:12333

问题二:劳动局改名叫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分地区可能因各种原因未合并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的话,那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问题三:劳动局到底是做什么的 以前叫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现在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属于 *** 的组成部门,劳动这块的职责主要包括: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如果企业有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可以向该部门投诉或举报。

问题四:现在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了吗? 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题五:劳动局是什么地方? 过去叫劳动局,现在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处理劳动纠纷、仲裁、工伤认定等

问题六:劳动局现在的全称是什么名? 还有企业工厂拖欠工资多长时间算是违法? 10分 某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般晚于单位正常发工资日期就属于拖欠,但是一般需要拖欠一个月以上劳动部门才会受理

问题七:劳动局什么时候上下班? 劳动局,现在应该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 *** 职能部门。
你只要记住一点:所有的 *** 职能部门(当然包括你所说的劳动局),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是2:00至5:00。也有的地方是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是劳动局吗? 是的。就是以前的劳动局。
我有亲戚以前在劳动局工作,后面改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

问题九:劳动局具体在什么地方, 每个县级或以上 *** 机关都设有劳动部门,过去叫劳动局,现在一般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除劳动合同,按以下办法进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储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问题十:劳动局和仲裁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现在大部分劳动局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下属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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