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可以买车吗

如题所述

贫困户可以买车。
如果是在评选为贫困户,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扶,成了脱贫户的话,是可以买车的。
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说,农村贫困户不能买房买车。
当然买房买车之前,大家也得预估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要因为负债而重新返贫。而说到返贫,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并不是说买房买车后就不能享受扶贫政策了,具体还得重新评估该户实际经济状况,以此来确定是否还能继续享有补贴福利。而且国家帮助扶贫不是一时的表面工作,后续的帮扶巩固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脱贫,因为脱贫之后又返贫这样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对于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人群,打着低保的名号,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国家也会一律严查,并取消其资格。
总的来说,国家现行的农村贫困户政策福利有很多,可以说有效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但目前脱贫“内生动力不足”(贫困户不想脱贫)的问题仍亟待解决。有些贫困户没有脱贫致富的规划,学习意愿也不强,自身见识有限,难以突破外出就业的心里障碍,同时也担心脱贫之后就没有补贴了,而这些问题都不是通过简单的给予就能解决的,因此重视农民的“参与度”十分重要。不过相信未来随着扶贫政策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也会被重点聚集,到时,农村社会建设就一定能抓出新成效。
一、农村贫困户有哪些补贴?
1、低保补贴
由于各省经济条件不一样,因此低保标准也是不同的。比如湖南省明确2020年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0元/年;河南省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月人均520元提高到570元等。
2、五保补贴
五保补贴主要是补贴供养经费,同时在米、面、油等一些生活用品上,甚至零用钱方面,国家也都有补贴。
3、残疾人补贴
残疾人补贴标准具体也得分地区来看,但都基本上都大同小异。比如安徽滁州,对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按60元/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补贴于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卡直补到户。
4、保险补贴
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国家会实行全额代缴或者部分减免补贴政策。因此,有些贫困户即便不用交社保,也能领取养老金,或者享受看病医疗保障。
5、贷款补贴
想要脱贫就业就得有保障,对于想要创业的贫困户来说,没有启动资金该怎么办呢?没关系,国家为此还出台了农村贫困户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民朋友们可以无息贷款5万元。也就是说贷款的利息贫困户不用出,财政给你贴息。
二、农村贫困户其他救助福利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目前国家针对城乡困难群体,也是有诸多的社会救助福利的。对于农村贫困户而言,不仅可以领取像低保等补贴福利,还可以享有:
1、教育救助
对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困难家庭,以及不能入学的残疾儿童,给予教育救助。
2、住房救助
比如很多地区推行的公租房建设工程,让无能力自筹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或无法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危房户和无房户,能够有房住、住好房、住暖房。
3、就业救助
对处于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却处于失业状态的贫困家庭,给予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福利。
4、生活救助
对于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