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

如题所述

独生子女是指父母只有一个孩子的子女。如果父母死亡的,父母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那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
      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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