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个人工资财产从啥时间开始算起

如题所述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财产,按裁定书规定由执行法官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中,有权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财产和工资,但应当作出裁定,具体的执行时间按裁定书的规定和执行的具体情况由执行法官确定。一般而言,冻结工资是执行中较为容易的措施,冻结工资从裁定作出,连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有关银行或者用人单位起算,直至解冻之日止,被冻结的账户不能支取。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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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8
从冻结当天,里面的钱就不能取了,不是以后打的进去的不能取,里面原有的也不能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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