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强制压制我的案子不公诉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干活的时候(双方没有争吵)被邻居用瓷碗砸在我父亲的头顶,我父亲是被他砸了以后属于正当防卫用手电筒砸了他一手电筒,而他又跑回去拿刀把我父亲连砍数刀,现在都一个月了派出所也不给我处理,我去派出所跟他们说:他们说处理不了,我叫他把案子移交给我公诉,哪个所长说不给我诉。请问那位懂法律的叔叔能教下我该怎么办吗?
致谢。

按你的说法,你父亲这个案子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如果公安局不移交到公诉机关立案,你首先要获得公安机关不予移交检察院公诉的书面文件的证据。
拿到之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但是一定要注意保存和收集材料作为证据。

所谓刑事自诉案件是指: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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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6
看你的简述,是个故意伤害的案子。
公诉就是公家起诉,必须先由公安机关侦查再转给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的,你作为普通公民是不可以自己提起公诉的。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派出所不给你立案侦查的话,你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这类案子叫“公诉转自诉”。
另外,派出所构成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向县公安局或者镇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应该是这样处理了,你再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吧:)
第2个回答  2009-09-16
不起诉?还是不立案?
可以找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去找检察院让它立案监督。再不行,自己去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09-09-18
哇,好专业啊,同意一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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