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条例属于什么?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性行政法规??

如题所述

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条例属于行政规章。

我国只有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注册会计师协会隶属财政部的事业单位,属于行政规章。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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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3
你好,我国只有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注册会计师协会隶属财政部的事业单位,应该属于行政规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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