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和我领结婚证,我该怎么办?

刚才看看所谓的事实婚姻,我们应该就是吧?
2007年我们按照民俗结婚,至今还没有领结婚证,但有一女儿一岁半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今年春节我才知道,他的家人强烈要求他和我分开,为此,去年就给他找一个美其名曰的理由(去上技校,说以后可以给找个正式工作)给打发走了,我也傻呼呼的供了他半年多,从我知道后,我们闹过,说过,但总就没有解决问题,他也不想和我分开,但就是不和我惊结婚证,一家人都不让,说现在要是领了结婚证,以后就分配不了工作,害怕受影响,他自己也害怕,再说家里人就不给他身份证和户口本,他也弄不出来,所以我们至今未领,有多少次我都不想再和他掺和下去了,但看看孩子,别人再劝劝,有一步步得退让,暑假前他说他要是还领不出来,就一辈子什么都不干,在家里守候着我,但在他家人的压力下,最终他妥协了,而且我感觉对我也有了本质的变化,暑假后他有拍拍屁股走人去上学去了,现在在广东实习。我很恼火,也没有给他钱。
其实想想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供他吧,我和他没有领结婚证,人家不是说没有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不受发律保护码?再说谁知道他以后会怎么样?按说我应该相信他,可我心里却不相信;不供他吧以后他要是变心了,就净是他说的了
但 孩子我一直带着,他家人从来就没有管过,你说我该怎么办?请求懂法律,或者是有好的解决方法的人给指出一条明路!
我也这样想过好多回,但是再看到他后就心软了,说真的之前我们真的没有什么,但是在他家人的压力下,他一直犹豫不绝,他说他爱他父母
但是我知道他很爱我们的孩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你们目前的关系仍是非法同居关系,如果要离婚的话,必须先行补办结婚手续,否则在法律上只能认定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因此无法依据婚姻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在涉及孩子抚养费等问题上,非婚生子女的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保障,你可以依法向对方索要生活费和教育费。此外,如果你有证据能够表明与对方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财产收入及其具体数量,则法庭会考虑要求对方给予你部分经济补偿。

以上是关于法律部分的解答。公民只有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之后,才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点上我觉得你吃了大亏!(对不起,也许有些言重,但确实是我真实的想法...)

如果真的是两相情愿、情投意合,家人的反对还是问题吗?我的兄弟经历了长达八年的恋爱史,过程可谓“历尽艰辛”,最终还是取得了女方家人的认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要是你真的爱他,那为什么不去争取改变他家人的想法呢?若是你觉得不再爱他,或者他不再爱你,那你又何苦为了一个“空头名分”而浪费自己的宝贵青春呢?你是一个有思想、有才能的人,请珍惜自己的生活!

——若言语有冒犯之处,请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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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7
只要事实婚姻存在,就行了,你们的孩子比结婚证更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09-09-17
跟他黄。都这样了还处什么啊、
第3个回答  2009-09-17
你去他公司问 到底是不是结婚的就不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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