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一审的审查对象是复议机关做出的决定,或者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那么当一审法院,维持了上述两机关做出的决定.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的审理对象是什么呢?是一审判决是否合法还是上述提到的一审判决所审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