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商窗改门设计到哪些法律法规

各位网友你们好 我是一个住宅楼底商的业主,商铺面积有200多平,在楼宇的东北角位置。最近想出租出去,但是由于面积比较大,想分开出租。但是这个商铺只有一个北门,东边外立面的墙有两个大窗户,我想把靠南的窗户改成一个门,这样分开出租就都有门走了。重点说明一下,这个窗户底下有40厘米的钢混结构,但既然有这么大的窗户,这块结构不承重,也就不存在破坏承重墙结构的问题。 但是由于对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我拨打了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的电话,那边告诉我只要不破坏承重结构,对于底商来说,是不需要去备案的。我也去网上搜了一些新闻,好像确实说不破坏承重结构业主有权利对窗户改成门。 但是最近问到居委会时,居委会告诉我,去年奥运期间对于私自打洞查得很严,查到了就罚10万,如果这样改了,最好给他一份材料,上面写明应用了哪些法律法规文件等。可我实在是在网上找不到这些东西,连房管局和建委及规划委等的网站上都找不到。 在此希望各位懂房屋的朋友给我找找相关法律法规的东西,并麻烦您告诉我这样改是不是合法的,非常感谢!!!祝你们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你把窗户改成门是属于建设行为,你需要去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就可以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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