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爸去陆良办事,在石林到陆良的一级公路上,遇到了可以堪称恶霸的交警。才发现如今的交警比强盗还可怕。他们披着执法的外衣,打着罚款的旗号,理所应当地赚取他们的额外收益。
事情是这样的, 8月28日中午大概12点左右,在石林到陆良的一级公路上,交警以超速为由拦下了十多辆车。很不幸,老爸他们的车就是其中之一。要求罚款1800元,理由是超速50%,但是却没有证据,只是说他们已经测了,就是超了那么多。于是老爸他们要求交警拿出罚款依据和罚款标准。交警回答说,没有带。老爸说,罚款肯定要有标准和制度,只要你们拿出制度给我看了,我们肯定一分钱不少交给你。那个交警听后很鬼火,居然说,两个结婚的人去旅行,去住宾馆需要结婚证,你说可能让人家坐飞机回去拿吗?真是无赖的狡辩啊!
他拿不出标准,而老爸他们又一再要求。这样一来,他干脆耍起了无赖。说就因为我老爸说了那些,所以被拦下的全部司机都要吊销执照。老爸赶紧解释说,我是坐车的,与我没有关系。
时间一分分地耗着,看着无法和这些交警协商。于是有些车开始打电话找关系,找到了某个县的县长,于是有两辆车没有罚款就被放走了。其他车耗不住了,只有交了罚款走人。而我们在那里一直耗了2个半小时,最后跟交警一再求情,罚款降到1000块。再好说歹说,最后降到600块。成交!但是只给了我们200元的罚款单,其余400不给。不用说,这400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老爸回来跟我说这个事,让我很气愤,我在网上一查,原来这种罚款的事不新鲜了。今年八月有位王女士在同样的道路上因超速50%,罚款1500元。由于赶路,她交了罚款。之后她认为她根本没有超速,然后把石林交警告上法庭。
朋友说那条路上经常出现这样的状况,前久她老板也是在那条路被罚了500块。
现在我把这个事贴出来,一来让大家见识一下交警的本领,二来给大家提个醒。以后走这条路的时候,车速最好保持在70,免得被这些人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