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小说的涵义

如题所述

与“哥特式”这个词不同,“小说”是一个现代新词,而且它的出现与西方叙事文学形式的历史演变密不可分。早期西方叙事作品的主要形式是“传奇”(romance),其主要特征是所谓“远离现实社会”。场景设置怪诞,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塑造理想化、概念化;细节描写冗长、拖沓;有时纯粹以超自然主义的“奇闻异事”取胜。到了公元17世纪末,伴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这种有悖于“理性、科学”的“传奇”渐渐走下坡路,代之而起的是形形色色的以“新闻、传闻、丑闻”为背景的散文叙述作品,如“新闻纪实”、“罪犯传记”、“心灵自述”、“礼仪指导”、“奇闻诡事”、“宗教讽喻”、“历史经历”、“丑闻实录”等等。其中一类篇幅较短的言情故事,自诩“新颖”(novelty),被称为“小说”。但后来,“小说”的词义有了扩展,开始泛指一切实验性质的叙事作品。公元1840年前后,一类描写现实环境中日常事件的“现实主义小说”开始浮出水面,并渐渐获得读者的认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理查逊的《帕梅拉》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于是,“小说”的含义又由宽变窄,特指这类“现实主义虚构作品”。但无论是广义的“实验叙事小说”,还是狭义的“言情故事小说”或“现实主义小说”,均是现代意义的“小说”,均意味着“开拓、创新”
流行于欧洲18世纪前后期的“哥特式”小说是当代西方恐怖电影的直接来源之一。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于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后来又被用来指称一种中世纪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多用于教堂和古堡,其特点是拥有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幽暗的内部和阴森的地道等。而那些崇尚古希腊文明的思想家们,由于对此类建筑的反感,将“哥特”一词演变为野蛮、恐怖、神秘和黑暗的代名词。18世纪,一种以恐怖和神秘为基调、多发生在荒郊古堡的小说样式,被人们赋予了“哥特式”小说的名称。这类小说常以古堡、荒原、废墟等环境为背景,气氛阴森、神秘、充满悬念,常常充斥着暴力、复仇和死亡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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