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专业,中国高等学校一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 国家基地专业的学生,但按基地滚动培养规定调整者除外;
(二) 委托培养、委托代培,定向培养、保送生、特招生,专科升入本科学生;
(三) 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四) 学生入学满一学年的学生;
(五) 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时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系资格。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