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的高速公路车型分类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8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汽车车型分类将调整,与此同时,部分车型收费标准发生变化,但7座以下的小汽车未受影响。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8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汽车车型分类将作调整,与此同时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也发生变化。

此番调整后,7座(含)以下的小汽车和2吨(含)以下的小货车不受影响,仍为1类车型,车次费仍为5元,车公里费率仍为0.4元/公里。

  以下车辆根据座位数不同,将发生如下变化:

  一、8~19座客车,从一类车调整为二类车,车次费为5元不变,车公里费率仍为0.4元/公里不变;

  二、20座客车,从一类车调整为三类车,车次费从5元调整为10元,车公里费率从0.4元/公里调整为0.8元/公里,通行收费将有所提高;

  三、21~39座客车,从二类车调整为三类车,但车次费为10元不变,车公里费率仍为0.8元/公里;

  四、40座客车,从二类车调整为四类车,车次费从10元调整为15元,车公里费率从0.8元/公里调整为1.2元/公里,通行收费将有所提高;

  五、32~39座的卧铺车原来为三类车,此次调整车型不变,车次费从15调整为10元,车公里费率从1.2元/公里调整为0.8元/公里,通行收费将有所降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沪杭甬高速公路一、二类客车车公里费率仍为0.45元/车公里;高速公路代收费、桥(隧)叠加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车型分类调整后,原已于今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并办理行驶证的20座客车和40座客车,安装且使用ETC(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应到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进行系统调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2
8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汽车车型分类将调整,与此同时,部分车型收费标准发生变化,但7座以下的小汽车未受影响。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8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汽车车型分类将作调整,与此同时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也发生变化。

此番调整后,7座(含)以下的小汽车和2吨(含)以下的小货车不受影响,仍为1类车型,车次费仍为5元,车公里费率仍为0.4元/公里。

以下车辆根据座位数不同,将发生如下变化:

一、8~19座客车,从一类车调整为二类车,车次费为5元不变,车公里费率仍为0.4元/公里不变;

二、20座客车,从一类车调整为三类车,车次费从5元调整为10元,车公里费率从0.4元/公里调整为0.8元/公里,通行收费将有所提高;

三、21~39座客车,从二类车调整为三类车,但车次费为10元不变,车公里费率仍为0.8元/公里;

四、40座客车,从二类车调整为四类车,车次费从10元调整为15元,车公里费率从0.8元/公里调整为1.2元/公里,通行收费将有所提高;

五、32~39座的卧铺车原来为三类车,此次调整车型不变,车次费从15调整为10元,车公里费率从1.2元/公里调整为0.8元/公里,通行收费将有所降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沪杭甬高速公路一、二类客车车公里费率仍为0.45元/车公里;高速公路代收费、桥(隧)叠加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车型分类调整后,原已于今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并办理行驶证的20座客车和40座客车,安装且使用ETC(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应到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进行系统调整。
第2个回答  2019-08-13
新标准将不以载客和载货为主的专项作业车辆单独作为一个类别划分出来,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各地对专项作业车辆分类的不明确、不统一和不合理的问题,同时与国家标准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分类的体系相一致,减少了收费争议,便于收费费率制定和收费管理。
第3个回答  2019-08-13
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
第4个回答  2019-08-13
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划分,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并对各类汽车列车、摩托车以及六轴以上货车的分类进行了具体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