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二审败诉!法院通知反还原告钱款!我仍然感觉不服,认为律师没有找到正确的解释事实的方法!不知道是否能继续上诉?
如未能按照法院的通知反还钱款(2.5W美金),法院将采取那些强制执行的措施?
注:我名下没有存款,没有工作所产生的工资收入!唯一一套住房产证是我和父亲2个名字!还有一套住房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股票的资金帐户也是老公的名字!
不予理睬法院的通知最严重会有什么后果,会经过什么程序达到这些后果?
是否可以调解,每个月还100元人民币此类的方式?
对之前提到的两套住房和股票资金的强制执行需要经过什么程序?需要父亲和老公同意吗?
是婚前债务!
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不到场且房屋出租给他人会怎样执行?
股票如何分割?分割后现金以怎样的方式递交债权人?有何书面材料证明?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