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

如题所述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以相同的待遇。在投资领域,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按投资阶段可以分为“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或“准入阶段国民待遇”)和“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负面清单又称消极清单、否定列表。一个国家在施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同时,一般都会列出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一份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在这份清单上,一国明确开列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国际上新的高标准投资规则之一。

拓展资料:

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质是外商投资的管理模式问题。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针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少有在国内市场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尝试。参与负面清单相关课题研究的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升说,我国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外资引入内资市场准入领域,是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突破。

参考资料浦东时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名词解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26
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将国民待遇延伸至投资发生和建立前阶段,其核心是给予外资准入权,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负面清单: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负面清单”是除了这些都可以投,而“正面清单”是指只可以投这些。 追问: 大白话 了通俗的解释这两个词的意境。
第2个回答  2018-07-14

“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相同投资的待遇。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质是外商投资的管理模式问题,它要求在外资进入阶段给予国民待遇,即引资国应就外资进入给予外资不低于内资的待遇。这一待遇不是绝对的,允许有例外。世界各国较为普遍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将其核心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列入其中,保留特定形式的进入限制。未列入负面清单之中的行业和领域,则不能对外资维持限制。

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负面清单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目前国际上有70多个国家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拓展资料: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以相同的待遇。在投资领域,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按投资阶段可以分为“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或“准入阶段国民待遇”)和“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就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发表谈话,他表示,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中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致。

相比较而言,负面清单管理可以简化对外资进入的审批管理,同时扩大开放。对外资来说,在外资准入方面更加透明,对于增强外资信心,鼓励、吸引外商投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准入前国民待遇 百度百科

负面清单 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0-05
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将国民待遇延伸至投资发生和建立前阶段,其核心是给予外资准入权,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负面清单: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负面清单”是除了这些都可以投,而“正面清单”是指只可以投这些。 追问: 大白话 了通俗的解释这两个词的意境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9-24
2016年9月3日, 中国立法机关修改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四部法律。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胞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修订后的法律自2016年10月1日生效。

此举意味着自2013年起,在中国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所谓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即在引进外资领域,中国政府制定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内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在市场准入方面,继续实行“逐案审批”管理; 而对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 实行内外资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取消外资准入的前置审批, 改为备案管理。

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的负面清单)具体内容,法律授权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全国版的负面清单与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实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自由贸易区版负面清单)》两者在内容上是否完全一致,两种版本的负面清单在适用上如何衔接,目前国务院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

为做好法律修改的后续落实工作,商务部同日公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暂行办法》也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暂行办法》作为新修订外商投资法律实施的配套措施,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就备案的适用范围、机构、时间、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