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一定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么

如题所述

 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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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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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再办理工商登记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不然会被处罚。如果在这30日内有纳税义务发生,那么就负有纳税义务,但不代表一定要缴纳税款。
  1、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那么必须按实申报并根据申报数据缴纳税款;
  2、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论规定的30日跨月与否,只要不达到起征点就不用缴税。目前,这类纳税人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为30000元/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所以,个体工商户在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30天,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但是如果第30天是节日内,那么将会把最后一天顺延到节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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