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