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幼儿园入园招生范围不同,朝阳区规定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北京就读幼儿园,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需参与审核,并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需材料:
1、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
2、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 (自有住房与租住房屋区分);
3、全家户口簿;
4、在东城区北京市居住证;
5、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注意:
1、关于自有住房和租住房屋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其他具体要求,我们将于本周在“东城和平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相关部门将对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五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联合审核。
扩展资料:
北京幼儿园入学条件
1、年龄:凡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幼儿。
2、入园顺序:
(1)本区户籍有房产的京籍适龄幼儿
(2)实际居住之地在本区户籍有房产的非京籍适龄幼儿
(3)实际居住之地本区的这方的京籍、非京籍适龄幼儿
3、各城区幼儿园招生的情况不同,部分特殊非京籍幼儿,按照京籍对待。
(1)符合条件的七类人按本市户籍对待。
(2)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幼儿,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学位。
4、健康条件:
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5、证明资料:
房产证(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户口本、预防接种本。
第五批次无房非京籍出具: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
参考资料:数字东城-非京籍儿童入学 需提供“五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