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新政策

我是临汾尧都区的,谁知道这儿的独生子女奖励是什么?我是农村户口,我爱人是城市户口,我们只有一个女儿,像这种情况我们每月能领多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还有从什么时候开始领?在哪儿领?
可是我听说每个月每人50元呀?我说的是临汾市尧都区的政策,有这片的大虾领过么?
请不要在网上复制!

独生子女补贴新规定:
首先由当地政府部门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持有此证可享受以下待遇:
发证期身份为职工或者城镇的子女十四周岁内,适当奖励,奖励金和保健费由父母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一半;
农村居民,当地政府应帮助父母办理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不建在,当地政府应发放一定的扶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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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2
  关于“新政策”问题政策解答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17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独生子女奖励有如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 夫妻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奖励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二)其子女入园、接受义务教育、就医等费用,可以由双方所在单位给予补贴。
(三)退休时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十四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第十一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脱贫或致富对象,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待;
(三)在劳务输出或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
(四)免去夫妻一方5年的集体义务工;
(五)优先批给宅基地;
(六)增加一人份的村民福利分配份额;
(七)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减免杂费;
(八)其子女参加本省招生或招工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女方满40周岁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为是农业人口的一方或双方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从乡统筹费或财政经费中支付;
(十)当地规定的其他优待。

但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也提到: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证开始到60周岁,每人每月给予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周岁以后到亡故纳入国家奖扶范围)。农村双女绝育户一次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节育奖励金。

你自己应该可以享受每人每月的50元补贴,建议你打电话去你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咨询,这种事都要办理申请手续的,不是说拿就能拿。

这就是你当地的政策!不是网上复制不复制的问题!如果不想看你可以自己打电话去你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咨询,这是最简单也是能得到最准确答案的方法!
第3个回答  2022-08-25
独生子女奖励是以前已经领取过《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凭《独生子女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十块钱的奖金,一直到年满十八周岁。国家对待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不变,仍可继续领取。一年1200元,十八年算下来也有21600元;有条件且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对于父母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第二胎的,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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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08-12
父母双方在孩子满16岁前,每月各享受120元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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