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朗和乡的哈尼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哈尼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1253952人。主要聚居在滇南红河和澜沧江之间的元江、墨江、绿春、金平、江城等县,思茅、西双版纳、澜沧等市、州、县也有分布。居住格朗和的哈尼族主要从事农业和茶叶初加工。
据史籍记载,公元前三世纪活动于大渡河以南的“和夷”部落,可能就是今天哈尼族的先民。“和夷”大约是古羌人南迁的分支。从公元四世纪到公元八世纪,又有部分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达澜沧江地区。在唐人文献里,哈尼族的先民被称为“和蛮”。“南诏”、“大理”政权建立后,其东部的“三十七蛮部”中,“官桂思陀部”、“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铁容甸部”等,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设置元江路军民总管府隶属云南行省,加强对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统治。明代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哈尼族部落首领由明王朝授予土职官衔,并受所隶流官的统治。清朝在云南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了哈尼族地区的一些土官,流官制度代替了部分地方的土司制度,但思陀、溪处、落恐、左能等地土官仍被保留下来,土司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 哈尼族的服饰,因支系不同而各地有异,一般喜欢用藏青色的哈尼土布做衣服。男子多穿对襟上衣和长裤,以黑布或白布裹头。妇女多穿右襟无领上衣,下身或穿长裤或穿长短不一的裙子,襟沿、袖子等处缀绣五彩花边,系绣花围腰,胸佩各色款式的银饰。
格朗和一带的妇女,下穿短裙,裹护腿;胸前挂成串的银饰,头戴镶有小银泡的圆帽。妇女在服装和装饰上区别是否已经结婚,有的以单、双辫区分,有的以垂辫和盘辫区分,有的以围腰和腰带的花色区分等等。
哈尼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内部可分哈(尼)僾(尼)、碧(约)卡(多)、豪(尼)白(宏)三种方言和若干土语。哈尼族原无文字,20世纪50年代为其创制了一套拼音文字,今仍在试行中。
格朗和哈尼族多居住在半山腰,依山势建立村寨,住的是竹木结构的楼房,旁设
凉台,别具一格。
社会经济
千百年来,哈尼族人民为开拓祖国边疆山区不断进行辛勤劳动。辟梯田种稻谷,掘坡地植茶林。哈尼族所居西双版纳的南糯山,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的重要产地。哈尼族种植麻、棉、靛草,自织自染。
新中国成立以前,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哈尼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居住在墨江、新平、镇源等接近内地的哈尼族,因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较大,自明清以来已先后进入封建地主经济的范畴。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当地汉族大体相当,土地的买卖、租佃关系已很普遍。而居住在西双版纳和澜沧江一带的哈尼族,则受封建领主的统治,有的地方还保存一定的“刀耕火种”原始生产方式。居住元江南岸的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和江城等县的哈尼族,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过渡的阶段。这些地区还残余着土司制度。由于这些剥削制度的存在,哈尼族人民长期以来受尽了压迫和剥削,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特别是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民党的统治,更使广大哈尼族人民的生活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哈尼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从1952年起进行了民主改革,并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在西双版纳哈尼族地区则采取发展生产的方针。
经过建国五十多年的开发和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尼族和哈尼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各边远村组之间都通了公路,哈尼族地区农、林、牧、副、渔等各项生产大有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文化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以哈尼族聚居的格朗和哈尼族乡,各哈尼山寨有了学校,全乡农民中具有初中文凭的达60%以上,初中入学率96.5%,99.82%的学龄儿童入了学。卫生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有了乡有卫生所和各村组卫生室,人民健康水平大为提高。在各条战线上,本民族干部逐步成长,在州、县、乡各级党政机关中,都有哈尼族干部担任领导工作,实现了本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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