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会和宗教局有没权利赶走一个寺庙的当家?

这个和尚自小出家,已在此寺十余年,
近年寺庙在多方信徒的支持下规模日益增大。

宗教局和佛教会说这个和尚在外偷偷结婚要驱逐这个和尚。

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这个和尚就是这个寺的当家

没有权利。
“寺庙的当家”也就是法律上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宗教局即“宗教事务部门”,佛教协会是佛教团体的指导社会组织,寺庙就是宗教团体。《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寺庙方丈不是基于行政任命,而是由通过本团体章程决定产生,宗教事务部门只不过是登记备案。,无权任命和干预主要教职任免。
即使“寺庙的当家”违反清规戒律,《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 “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根据规定,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宗教局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其决定权在本宗教团体(即寺庙),寺庙僧众按照本团体章程免除其职务。
当地佛教协会作为指导组织,更无权干涉寺庙人事管理问题。
宗教局作为行政机关,他们“赶走一个寺庙的当家”属于越权行政,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12/20/content_23566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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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2
有这个权利,依据宗教条例和佛协章程等相关规定,如果能证明该和尚违反宗教根本教义或违反法律规定,可以注销其教职人员登记,驱逐出教团,另派人员管理寺庙。本人意见应由佛协牵头,宗教局批准备案,该寺庙相关人员开会选举换人就可以。但在我国法律体系刚刚完善,此类事件还没有听说有先例。http://blog.163.com/szj7312/

参考资料:http://blog.163.com/szj7312/

第2个回答  2009-08-12
很多问题都没有交代清楚。
首先,教会说?结婚是否属实??
按照中国法律,政府不会干涉宗教问题。宗教局与佛教会有权干涉危害社会,后果严重的教内事务。
但因结婚而要驱逐,这主要是寺院的院规问题。只要没有违法乱纪,他们没有权利。因不同的寺院而有不同的对待方法。如果寺院允许,就没有驱逐的必要;寺院不允许,就看主持怎么定夺了。
第3个回答  2009-08-12
既然是和尚就不应该结婚,既然结婚就应该驱逐。
还有什么叫自小出家,出家是要受沙弥戒的,到后来还要受比丘戒,受戒不是个形式而是要执行的。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清规戒律是应该守的。还有“当家的”也是个俗称吧!!唉 多读经书,多看佛经。阿弥陀佛
第4个回答  2009-08-12
这里不是有没有权利的事,如果那个和尚真的结婚或有违背戒律,那他自己就应主动放弃寺庙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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