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把汽车分为M(装载人员的汽车、皮卡和MPV)、N(装载货物的汽车)和O(挂车、半挂车)三个类别。
1、M类:至少有4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M2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M3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车;
N类:至少有4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扩展资料
按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3.5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O类(挂车):O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O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O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kg的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