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确实有部分地区有实行“土地有偿退出”政策,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浙江金华武义县
浙江金华武义县规定,退出户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或国有划拨公寓式住房安置。
货币补偿由退出宅基地面积补偿费用和退出人口补偿费用组成。其中退出宅基地面积补偿费用按确权登记土地面积525元/㎡(3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计算;退出人口补偿费用按退出户在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社员或保留社员资格的人员)人口数计算,补偿标准为4万元/人。对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户,仅进行退出宅基地面积补偿。实施货币补偿安置的,在货币补偿总额的基础上再行奖励10%。整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宅基地全部退出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建设用地的,给予确权登记土地面积525元/㎡的退出补偿。
2、四川龙门镇龙门村
四川龙门镇龙门村规定,退出户可选择退出承包地换现金或退出承包地换股份。
退出承包地换现金是指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村民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偿。龙门镇龙门村探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退出和长期退出(二轮土地承包期内退出)两种办法。对永久性退出的,把在城镇落户且有稳定就业、有固定住房、有社会保险和不依赖土地为生作为基本条件,按照土地流转价格的两倍,以30年计算,给予3万元/亩的一次性补偿;对长期退出的,按照850元/亩·年的标准,以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14年计算,给予1.19万元的一次性补偿。2015年该村永久退出1户5.38亩,长期退出52户5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