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再被判8年是因为什么罪?

如题所述

7月20日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7月20日举行对前总统朴槿惠“国家情报院受贿案”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一审判决。据韩联社20日报道,朴槿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以3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74万元)的罚款。违反公职选举罪则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当天庭审,法院以“照顾公众利益”为由,自设摄像机对宣判过程进行直播。不过,被告人朴槿惠未出庭。

4月6日,朴槿惠曾因“亲信干政”案 被一审判处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6亿元)。20日上午,在该案二审终审判决中,检方要求判处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亲信干政”案二审宣判将于8月24日举行。

根据检方指控,朴槿惠在担任总统期间,曾指示三位前国情院院长“上供”原属于国家预算的特殊活动费,由青瓦台秘书负责转交,涉案总金额达35亿韩元(约合2000万元人民币)。1月4日,检方以朴槿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受贿、致国库损失、贪污公款等罪名,对其提起诉讼。

2016年4月13日国会选举前夕,朴槿惠涉嫌参与组织非法民意调查,以摸清到底谁是支持朴槿惠的“亲朴派”人物。2月1日,朴槿惠因涉嫌违反选举法,遭到检方起诉。

按检方说法,朴槿惠在这期间参与组织了多达约120项民意调查,地点主要是首尔南部的江南地区和大邱市。这两个地点均被视为保守派的“大本营”。朴槿惠政府意在通过民调筛选出“亲朴派”人物,推选这些人参选议员,以期进一步巩固朴槿惠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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