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与八旗之间的关系非常特殊。在八旗之初,皇帝本人不仅是旗主,而且是八旗的最高统帅。八旗相安无事,各自平等。有一段时间,八旗之主的权力很大,甚至可以决定谁当皇帝。入关后,顺治帝对八旗进行了调整。同时,他把黄、白、镶黄作为上三旗,把红、赤、青、蓝、白作为下五旗,归八旗管辖。这就提高了皇帝的地位。因为旗主的地位仍然是平等的。仍在互相争斗。
但随着皇帝的权力越来越大,他们与八旗的密切关系也走到了尽头。雍正元年,皇帝设立了八旗的衙门。八旗的出现是皇帝为了更好地统治八旗而削弱八旗的结果。最大的变化是对八旗的选择。入关前,他们由旗主向皇帝推荐,后来则由皇帝直接任命,将八旗的实际事务交由京师负责。雍正年间,八旗的办公地点也从家里转到了专门的衙门。至于八旗的王爷们,他们只领高薪,却没有什么实权。
八旗制度。在军事上,负责选拔和保证充足的兵源,训练军队,分旗分营。入关前,京师掌管八旗兵的方方面面,既有生产权,又有行政权和军事权,尤其是军事。此外,各旗必须定期检查本旗所养马匹的健康状况,并作年终报告。
民政事务。在战争时期,八旗的军事职能最为突出,但当社会进入和平时期后,八旗的职能大多体现在民政方面,包括对各旗户口的管理,每三年编认一次,由主事官汇总登记。为了保证本旗人员的相对稳定,都统还负责检查户口。此外,八旗都统还负责选拔女学官和参加科举考试的旗人,甚至负责旗人的纪律和修养。根据《大清会典》的规定,京师必须向奉旨者宣讲《哈都斯》和《大清会典》,以培养统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