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中的钱分为两部分,一是个人缴纳费用,二是单位按工资比例缴纳,都属于个人帐户的钱。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
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
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2021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
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
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电话或通过中行储蓄所、市区定点医院、药店等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