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

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

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担同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父母负担义务,女儿嫁出去以后同样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他和她应该没有什么区别。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女儿要经常回家看看,让父母开心比什么都重要。作为儿子,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要多多和女儿商量,齐心协力孝敬父母。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今的社会是男女平等时代,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法规中一视同仁,都有责任去赡养老人,没有规定哪一方要赡养另一方不赡养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一般都是儿子在赡养老人,因为这是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现象,还需要更长时间来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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