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2022

如题所述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一、加分对象
1、申请加分的考生本人和父母双方的户籍均在农村;
2、属农村独生子女,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父母双方均确实只有一个孩子(含抱养)的农村家庭子女;
3、属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父母双方确实只有两个女孩(含抱养)且不再生育的农村家庭子女。
二、优惠内容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参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职业院校考试,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后,由教育部门择优录取。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家庭户口簿;学校出具的申请对象属于应届考生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县(区)级计生部门核准后出具的独生子女情况证明;申请对象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村(居)计划生育协会证明;申请对象父母一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上环或结扎)证明或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不再生育合同。
如果属于农村独生子女对象,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县(区)级计生部门核准后出具的独生子女情况证明;如果属于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需要有父母一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上环或结扎)证明或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不再生育合同。
独生子女加分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对象及其父母均为农业家庭户口;
2、有《江西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并相应盖章;
3、村(居)计划生育协会证明;
4、有申请对象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5、申请对象属于应届考生。
法律依据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考优惠加10分”是指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参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职业院校考试,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后,由教育部门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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