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录完笔录之后,要记得放好身份证,收到的报警回执单不要丢失。派出所办案人员在经过案件侦查和判定之后,需要继续配合处理的情况会随时通知报案人协助处理。如果近几天内没有收到处理结果,案件会进入常规化流程,报案的笔录将作为报案证据在派出所档案室保留案底。一般损失严重的案件,只要提供相应的线索和证据,派出所会按照办案程序立案展开侦查,而不是单纯地打发报案人,让报案人等候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公安局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在进行拘留他人的时候,必须不能少于两个人;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拘留他人必须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报告中要说明整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和为什么要拘留他人,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并且签发《拘留证》后,才可以执行拘留任务。在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要让被拘留的人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者是盖章按手印。要是被拘留人不配合工作拒绝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公安机关执行人员要在拘留证上注明;
3、在拘留他人后,必须马上送到看守所羁押,不能私自带走,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也不能超过24小时;
4、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的24小时之内进行审问,要是发现拘留错人了,一定要马上释放,并且要发释放证明;
5、要是公安机关不是在当地进行拘留的时候,那就一定要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人员会配合,尽快完成让任务;
6、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案件特别的着急,办案人员来不及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获得《拘留证》时,人民检察院是有权利先将犯罪嫌疑人带带到公安机关,然后马上办理拘留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