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上午7点20分,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两名辅警张青、袁勇在宿迁经开区一所小学门前进行护学,一位中年女子抱着小女孩急切地向他们求助,见情况危急,二人立即向当班民警报告,决定驾驶警车送孩子前往医院。途中,由于正值上班早高峰,路上来往车辆较多,张青打开了警灯,拉响了警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袁勇通过对讲机进行喊话,通知沿途的车辆自觉避让。从小学门口到医院,近10公里路程,两人仅用8分钟就将孩子送至医院。
虽然张青、袁勇都是辅警,但是他们经过民警同意,其实也属于一种警察行为,而且最终保证了孩子安全,这事绝对值得表扬。每位人民警察进入警队都需要宣誓,而入警誓言“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是每位人民警察终身捍卫的誓言,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责,更是一名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
宿迁市公安局交警积极施救患病孩子,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助人为乐的真情,不仅值得人民警察学习,也值得全社会学习,毕竟中华传统文化就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发展模式,而且一直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思想意识,所以这既是人民警察的职责,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值得每一位中国人学习。
总之,希望这类事件越来越多,每一位身处困难的群众,都能得到援手,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