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失业金还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

失业金已领过一次,只要符合条件还能再次领取。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扩展资料: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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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7
如果我要是回答这个问题,若是遇到这种情况下。既然你都已经领了失业金,那就可能在领事业补助金了。因为失业金完全包括补助金了,所以外也不能还会给你补助金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8
【法律意见】
失业金已领过一次,只要符合条件还能再次领取。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个回答  2020-12-19
为了让失业人群的生活能有保障,国家特别为失业人群设置了失业保险金。但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够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失业金。

1. 首先失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2. 失业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本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达1年的时间;

3. 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需求;

4. 失业的原因必须得是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失业人员自己并不愿意中断就业,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的。像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这几种情况都属于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
第4个回答  2020-12-17
领过一次失业金就可以了不能领二次那样不就乱套了谁还工作记住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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