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的记账处理怎么做

如题所述

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到政府债券资金时,应作以下会计分录:
1. 借记“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2.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3. 借记“资金结存”科目。
4. 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在偿还债务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记“应付账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科目。
2. 贷记“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3. 借记“行政支出”(或“事业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4. 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政府补贴在账务处理时需使用“营业外收入”科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无偿资助企业,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专款专用的,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如属于政府投入企业的资本,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为了分类反映政府债券的发行、计息和还本付息情况,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和“应付长期政府债券”两个总账科目。分别在总账科目下设置“应付国债”、“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科目下设置“应付本金”、“应付利息”两个三级明细科目。同时,要求设置辅助账,用于记录每期政府债券金额、种类、期限、发行日、到期日、票面利率、偿还本金、应付利息等。
政府债券的会计核算主要分为债券发行收款、按期计息付息和到期还本等三个环节。在债券发行收款环节,既要按收付实现制反映债务收入,又要按权责发生制反映长短期债务。在计息环节,只需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务(应付利息)增加。在每期实际付息环节,既要按收付实现制反映有关支出增加,又要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务(应付利息)减少。在到期还款环节,既要按收付实现制反映债务还本支出,又要按权责发生制反映债务偿还。
政府债的记账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应记住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来做账。具体的财务处理操作步骤上文有介绍,一定要妥善保管。务必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点巧妙地运用到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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