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的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如题所述

1. 对于年满60岁的男性或55岁的女性,劳动局将不会接受他们的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因为一旦达到这个年龄,个人通常不再符合法定劳动者的资格,如果被用工单位雇佣,这种关系不被视为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也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而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应由雇佣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责任进行赔偿。如果个人有过错,可以相应减轻赔偿责任。
2. 然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如果保安在未满60岁之前就在当前单位工作,并且至今未退休也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他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已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 如果用人单位雇佣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果用人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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