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要求: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1、以2019年为例,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2、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考条件:
(2)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4)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3、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扩展资料:
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的录取。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委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蔡冠深奖学金、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