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满一年社保了 想领失业金应该办哪些手续呢

如题所述

主要的资料有身份证原件、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中央驻鲁单位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登记、失业待遇发放,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  

第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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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0
青岛失业保险领取

【受理机构】: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
【咨询电话】:0532-12333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领取资料:

1、《失业证》;
2、身份证;
3、指定银行结算账户存折/银行卡;
4、2存免冠照片。

领取流程: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前往规定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不予领取失业金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补充说明】:

1、市内三区及崂山和黄岛区的人员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四市及城阳区人员到户口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经办窗口。
2、每月15日前,办理失业登记的,个人可自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办理失业登记的,自登记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当月未按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按规定申领时,可补办上月的申领手续。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自动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青岛失业金申领过程常见问题解答】

一、因与上司意见不和,我打算下个月辞职。我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了,不知能领取多少失业金?
【回答】:根据青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自己递交辞职信或个人提出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则不能享受失业金。所以按照规定你不能领取失业金。

二、我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2年,现合同到期未续签,导致失业。这种情况能否申领失业金?如何领取?
【回答】:按照规定,青岛失业保险参保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1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金。申领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详情咨询0532-12333。

三、本人失业两个月了,现每月依靠失业金生活。下个月即将入伍,我想知道入伍之后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回答】:不可以,根据规定应征服兵役的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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