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的写法:标题、正文、签名、注意事项。
1、标题:在第一行中央写上“委托书”三个字,字号可以稍微大一些。
2、正文:在第二行顶格写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在第三行空两格开始写上委托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例如“全权处理”、“办理”、“代表”、“签订合同”等。在第四行写上委托期限和起止时间。
3、签名:在正文下方左侧位置,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写上日期。
4、注意事项:在签名下方右侧位置,注明“本委托书一式两份,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执一份”,同时提醒被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