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没有收入,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如果是当年的新办企业应该分两段来确定业务招待费税前允许扣除的标准。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筹建期结束,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按其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确定的。如果企业全年无销售(营业)收入,那就在生产经营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全部不能在税前扣除。

二、如何划定筹建期和生产经营期的界限,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就进入了生产经营期。

三、法律条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第五条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扩展资料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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