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楼市2022年限购政策明细

如题所述

政策明细:
1、宁波买房限购开放:二孩、三孩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一处。
2. 宁波买房限购区域
3. 宁波买房限购套数
具体说明:
1、宁波买房限购开放:二孩、三孩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一处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通知”),五月三十一日公布: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下文简称“市四区”)有两套住房的适龄儿童,可以在限购区内再购置一套;非本市户籍、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在市四区拥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内再购置一套商品住房。
2、宁波买房限购区域:
住房限购涉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具体范围为: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范围内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宁波买房限购套数:
(一)外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本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拥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人员。
宁波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外地在宁波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能够提供就学所在地户籍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注:以上所指的家庭,其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一条 扩大限购区域,从严审核购房资格
(一)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
(二)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或者申请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扩大为市六区。
(三)企业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
第二条 完善住房交易规则,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一)规范房源核验发布,在发布挂牌房源信息时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期网签价格区间,提高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监测,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异常房源。
(二)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
(三)赠与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赠与人赠与住房后2年内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已赠与的住房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核查套数。
第三条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面积在近5年平均供应土地面积基础上增加12%以上。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2021年市区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优化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住宅用地限房价出让范围从市五区扩大到市六区。完善住宅用地出让机制,试行“限房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等方式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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