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开离职证明,直接走了

如题所述


      1、拿不到经济补偿
      首先,如果员工在不想继续工作了,或者因为公司的一些原因,例如不缴纳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等,这种情况既不提出离职,也不提交被迫解除劳动通知函的情况下,直接不来了,连续三天之后,公司是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2、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公司可以暂停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换言之,就是如果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暂停发放经济补偿金,待员工办理完离职后续后再予以支付。

      那如果公司这边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呢?
      实践中,有的是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也有公司这边拒绝办理离职证明的,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履行了交接义务之后,用人单位仍然不办理离职手续,不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甚至不归还劳动者的资质证书而影响到劳动者再就业的机会,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赔偿的风险。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此规定也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顺利就业,损害劳动者再就业权益的,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赔偿。
      这种情况,如果因为公司迟迟不开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新公司,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证据包括:下家单位的录用通知书,而这家入职的条件可能是包括“离职证明”是其入职的必要手续。从而证明原用人单位迟开离职证明的行为“耽误”入职了;
      下家单位开具的拒绝入职类的证明材料;求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投递信息等。

      最后来说说正确的离职流程!
      1、对于工作存在问题或者感觉到不舒服的,可以先考虑和上级沟通,是否可以进行调整优化,如果最后双方协商的方案,双方都能接受的话,那么可以继续工作下去。
      2、如果无法达成调解,不想继续工作下去的话,可以着手起草离职证明了。一般来说,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提交离职证明,试用期辞职是提前一周。
      3、提交离职申请之后,由用人单位这边审批,审批期间,员工也需要正常上班。

      4、离职申请提交30天之后,员工是可以直接离职的,即使公司这边不同意。如果公司不接受辞职报告怎么办?
      可以用邮寄的方式送达公司,邮寄时注明文件内容是辞职报告公司接收快递即视为接受员工的辞职报告。
      5、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离职证明等。

      公司这边如果以不同意员工离职为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离职证明涉及员工再就业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给员工,不能以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不予开具,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劳动者因为公司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损失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并且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后,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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