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15
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15
以我看离职就离职没什么大不了的。前提是他们得把你的工资全部给你清了。因为人家已经说让你辞职了,你还待在那里也没啥意思了。还不如早点走了再去找份工作干。想干活哪里都有。哪怕是干天天工呢!也比赖在那里要好。你说呢?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3个回答 2019-12-15
这不可能的!你没写辞职信怎么走!如果是他们硬是辞你要赔偿违约金的!不信你去劳动综栽办去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