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咱们成都目前的积分落户的申报是这样一个流程:

一、    积分入户申报

·前置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并填写,表格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申报时间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申报地点

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点击查看成都市各区(市

·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并填写,表格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

4、当年9月15日后

5、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安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办理时限

申请人应在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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