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26
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这样规定的: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注意是通常,而不是必须)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注意!一下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土地使用权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成本中。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不入无形资产。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一般按公允价值)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回答第二个问题:
参考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如果计入固定资产则进行计提折旧,如果作为无形资产则进行摊销。
回答第三个问题:新准则没有具体规定,这时应该参考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前提条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建筑物,一般为20年。
回答完毕。绝对都是有据可查。
第2个回答 2009-09-26
购买土地入无形资产,按照所得税法规定,土地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如果购买的土地计提折旧摊销了,汇算清缴所得税时也要作为纳税调整的加项进行调整。
第3个回答 2009-09-26
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帐,有协议的按照协议价,协议价不公允的按照市场价值入帐,一般按照直线法摊销。
刚没看到你还问摊销年限。
年限是根据你的协议年限与使用年限的较小者,一般来说不得低于10年。这是税法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09-09-26
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吗?
如果是,土地要进开发成本,不摊销,
如果不是,进无形资产,摊销,按你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与土地证上剩余使用年限孰短摊销。